外出偷马(节选)

佩尔·彼得松/文 维达/译

十一月初。九点钟。山雀在冲击窗户。它们有时在撞击后昏头昏脑飞走,有时掉在地上,在新雪中挣扎,直到再次起飞。我不知道它们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。从窗口眺望森林,湖边树梢上有一道红光。起风了,我能在水上看出风的形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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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住在这里,挪威遥远东部的一座小房子。有一条河流入湖中。其实那不算是河,它在夏日变浅,在春秋欢快流淌;鳟鱼在其中出没,我自己就抓过一些。河嘴离这里只有一百米,桦树叶飘落后,我就能从厨房的窗口看到它。就像现在,在这十一月。河的下游有一座小屋,屋里的灯光亮起时,我出门走到门阶上,就能看见那座屋子。有一个男人住在那里。我想他比我更老。也许他只是看起来如此。也有可能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样子,或者他的生活要比我更艰难。不能排除这个可能。他有一条狗,是博德牧羊犬。

在院子靠外一点的地方有根竿,我在上面放了一张饲鸟台。天光渐亮时,我坐在厨房的桌前喝咖啡,观察那些振翅啄食的鸟儿。我一共看到过八个品种,比我在我住过的其他任何地方都多,但只有山雀会撞在窗户上。我在许多地方住过,现在是这里。天亮时,我醒来已经有几个小时。升火,四处走动,读昨天的报纸,清洗昨天的餐盘,盘子不多。听B.B.C。我几乎整天让收音机开着。我听新闻,无法打破的习惯,但我已经不知道这还有什么意义。有人说六十七并不老,至少不是在这样的时代,我也不觉得自己很老,我还很敏捷。但听新闻已经不再在我的生活里占有和以前一样的位置,不再像从前那样影响我对世界的看法。也许有问题的是这些新闻,是它们的报导方式,也许新闻太多了。B.B.C的世界报导在清早播出,让我觉得很好的是,一切听起来都属于异国,没有关于挪威的新闻。我可以了解像牙买加、巴基斯坦、印度和斯里兰卡这样的国家在板球这样的运动中的地位;一项我从未见过的运动,而如果我能决定,我也永远不会去看。我注意到B.B.C的“祖国”英格兰总是遭到抨击,这真是有意思的事情。

我也有一条狗,她的名字叫莱拉。我不清楚她的品种,那并不重要。我们已经出过门,带着火把,走过我们在湖边常走的路;岸边的湖水结了薄薄的冰,地上的枯草已入秋变黄。雪从黑暗的天空倾泻而出,静静下落,让莱拉愉快地打起喷嚏来。现在,她趴在炉边打着瞌睡。雪已经停了,时间一长,它们全都会融化。从温度计就能看出来,红色的水银柱在随着太阳上升。

我一生都想要独自住在这样的地方,即使是在一切都很好的时候。事情常常都很好,我可以这样说,我是一个幸运的人。但即使是在那样的时候,在一次拥抱中,在令人愉悦的耳语中,我会突然想去一个充满寂静的地方。年复一年,我也许没有去想这个问题,但那并不意味着我没有那样的想往。现在,我住在这里,几乎就像我从前想像的一样。

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个千年就将结束。我所在的教区将有节庆和焰火,但我不会去参加。我要和莱拉一起呆在家里,也许会去湖边走走,看看湖上的冰能否承受我的重量。我会猜,还有十分钟,外面有月光;然后升火,在老留声机上放一张唱片,听Billie Holiday几乎像耳语般的声音,就像50年代在奥斯陆竞技场听她的演出,疲倦不堪,却仍然富有魔力;然后再适时地喝掉一瓶备置在碗柜里的酒。当唱片结束,我会上床去酣睡,却又不睡死过去;醒来时已是新的千年,却毫不在意。我想往那一刻。

在这段时间里,我在整理这个地方。要做的事情很多,我买房花的钱并不多。事实上,我本来准备花更多的钱来买这处房产,但没有多少人来和我竞买。现在我知道是为什么了,但这并没有关系。我还是很高兴。我试着自己来完成大部分工作,即使我可以花钱请木匠来做。我还远没有到没有钱的地步,但花钱去做事情就会完成得太快。我想要把这些时间利用起来。我对自己说,时间现在对我很重要。不是说我想让时间过得快一点或慢一点,而只是让时间成为时间,成为我的居所;做体力活,放置各种摆设,以此来划分时间--这样时间才会在我这里变得清晰起来,不会在我不注意的时候消失不见。


昨晚发生了一点事情。

我在厨房旁边的小房间的窗下临时放了一张床,我已经上了床,而且睡着了;午夜已过,外面漆黑一片。睡前我在房子后面小解,感觉到空气的寒意。我给了自己这种自由。眼下这里只有一座室外厕所,反正也没有谁能看见,密实的森林矗立在西面。

一种响亮、尖锐的声音吵醒了我,短促、时断时续。我从床上坐起来,把窗打开一条缝向外看。透过夜色,我看到河边的路那边一支手电筒的黄色光柱。我听到的声音一定是这个拿手电筒的人弄出来的,但我不明白那是一种什么声音,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弄出那种声音--如果那的确是他弄出来的。光柱漫无目的地左右晃动,就像是已经放弃了,那一刻我瞥见了我的邻居布满皱纹的脸。他的嘴里有样东西,像是雪茄,然后声音又响起来,我意识到那是狗哨,尽管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。他开始叫他的狗。扑克,他叫喊。扑克,那是他的狗的名字。到这来,小伙子,他叫喊;我又躺倒在床上,闭上了眼睛,但我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入睡了。

我只想睡觉。我不清楚还能睡几个小时;尽管时间已经不多,但和以前完全不同,我需要睡够才行。一个糟糕的夜晚会让接下来好几天都蒙上阴影,让我容易动怒,感到格格不入。我没有时间做这样的事情。我需要集中注意力。尽管如此,我又从床上坐起来,在一片漆黑中把脚荡到地上,在椅背后找到了衣服。我感觉到寒意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随后我穿过厨房和客厅,披上我的旧厚呢外套,从柜子上拿出手电筒,走到外面的台阶上。夜黑如煤。我重又把门打开,伸手进去把外面的灯打开。这很有用。漆成红色的外墙发出暖和的光,映照着院子。

我一直都很幸运,我告诉自己。在这个夜晚,我的邻居在找他的狗,我可以出去帮他;只要几天我就会没事的。我打开手电筒,沿着路向他走去;他还站在那边的缓坡上,晃着他的手电筒,光柱慢慢画着圈转向森林的边缘,越过道路,沿着河岸前进,最后又回到起点。扑克,他叫道,扑克,然后他吹响哨子,在夜的宁静中发出刺耳的高频声,而他的脸、他的身体都隐藏在黑暗里。我不认识他,只是在和莱拉外出、经过他的小屋时和他说过几次话,那常常是在大清早。我突然又想回去,忘了这件事情,毕竟我也帮不上什么忙。但太晚了,他现在一定已经看到了我的手电筒的光,而且这个人夜里独自在外面,让我有一点说不清的感觉。他不应该像那样孤身一人。那样不对。

“嗨”,我轻声叫他,感觉到周围的寂静。他转过身来,有一刻我什么也看不见,他的手电筒的光柱直射在我脸上。他意识到这一点,让手电筒瞄向低处。有几秒钟我站在那儿不动,好恢复我的夜视能力,然后走到他那儿。我们站在一起,明亮的光柱从和我们臀部一样高的地方射向周围的景致,没有什么看起来像是白天的样子。我已经习惯了黑暗。我不记得自己曾经怕过黑,但我一定有过。现在,不管事实上有多少东西隐藏在那里,夜晚让人觉得自然、安全和透明--虽然这什么也不说明。没有什么能对抗身体的轻快与自由;无约束的高度,无限的距离,因为这些不是黑暗的属性。这只是一个我们可以在其中活动的、不可度量的空间。

“他又跑丢了”,我的邻居说:“扑克,就是我的狗。他总是会回来。但他像这样跑掉,我很难去睡觉。现在在森林里有狼,而我又觉得我不能把门关上。”

他似乎有一点窘迫,如果那是我的狗,我也许也会这样。如果莱拉跑丢了,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,我会自己出去找她吗?

“你知不知道,他们说博德牧羊犬是最聪明的狗?”他说。

“我听说过。”我说。

“扑克他比我聪明,他知道。”我的邻居摇着头说:“我恐怕他要自己做主。”

“喔,那不太好。”我说。

“不好。”他说。

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从来没有真正介绍过自己,于是我伸出手,让手电筒的光照在上面,以便他能看到。我说:

“琼德·桑达。”他有点困惑,过了一、两秒才把手电筒换到左手,用右手握住了我的手。然后他说:

“拉尔斯。拉尔斯·豪格。有一个g。”

“你好吗?”我说,这在黑夜里听起来又怪异又奇特,就像很多、很多年前,我的父亲在森林深处的一个葬礼上说“节哀”时一样。我立刻就后悔说了这几个字,但拉尔斯·豪格似乎并没有注意到。也许他认为这是恰当的礼节,而我们的情形也并不比成年人在野地里相互问候更奇怪。

寂静围绕着我们。前几个日夜风雨交加,在松树和云杉林中不停咆哮,而现在森林中万籁俱寂,也一片移动的影子也没有。我们静静站着,我和我的邻居,凝视着黑暗;我确凿地感到我身后有样东西。我无法遏制那种脊背突然发凉的感觉,拉尔斯·豪格也感觉到了;他把手电筒照向我身后数米的地方,我转过身,看到扑克站在那儿,很有几分拘束和警觉。我看到过类似的情形,狗会有负疚感,并且会表现出来;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,它也不喜欢这种感觉,尤其是当主人用一种几乎是小孩般的口吻和它说话的时候--这种口吻和一个饱经风霜、皱纹满面的男人并不相称,而这个男人从前无疑也曾在寒夜外出,去处理各种乖戾的事情、逆风中的复杂事情、沉重的事情--我们握手时我就能感觉到。

“啊,你跑那儿去了,扑克,你这只傻气狗,又不听爸爸的话了?没羞,坏狗,没羞,总是不听话。”他向着狗前进一步,它开始从喉咙深处发出嚎叫声,耳朵也趴了下来。拉尔斯·豪格在路上停了下来。他垂下手电筒,光径直照在地上,我能看到狗身上的白斑,而黑斑与夜色交融在一起,这些斑纹看起来有一种奇怪的不协调和不对称。从不那么明确的地方,那只畜牲的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嚎叫声。我的邻居说:

“我曾经用枪打死过一条狗,我向自己保证,我再也不会做那样的事情。但现在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做。”他显然失去了信心,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,我突然为他感到万分抱歉。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从哪里来的;它来自黑暗中的某个地方,在那里,完全不同的另一时刻,也许曾经发生过某件事情;来自我自己生活中早已被我忘记的某个地方,让我感到窘迫和不安。我清了清嗓子,用一种我无法完全控制的语调说:

“你打死的是什么样的狗?”尽管我觉得自己对这不感兴趣,我必须说点什么才能平息我胸膛中突然的颤栗。

“阿尔萨斯犬。不是我的狗。那发生在我小时候生活的农场上。我的妈妈先看见了它。它沿着森林的边缘奔跑,追猎狍子:那是两只年轻的鹿,已经吓坏了;有好几次透过窗口,我们看见它们在北边草甸边的灌木丛中吃草。它们总是结伴而行,这一次也是如此。那条阿尔萨斯犬在追逐它们,绕着它们跑圈,咬它们的后腿关节,它们累坏了,没有机会逃脱。我妈妈再也看不下去,给行政官打电话,问他该怎么办,他说:‘你必须用枪打死它。’

“得由你来做这件事,拉尔斯。”她把话筒放下来,对我说。“你觉得你能做到吗?”我得承认,我不想做这件事,我几乎没有碰过那把枪,但我真的很为那两只鹿感到抱歉,我又不能让她去做这件事,其他人又不在家。我的哥哥出海去了,我的继父在森林里为邻近的农夫伐木,每年的那个时候他通常都会去做这件事。于是我拿起枪,穿过草甸,走向森林。我走到那里,怎么也看不见那条狗。我静静站着倾听。那是秋天,中午的空气十分明澈,静寂几乎有一种怪异的意味。我转过身,回顾房子那边,我知道我妈妈就在窗边看着我的一举一动。她不会就这样放过我。我又沿着一条路朝森林里了望,突然看到两只狍子朝着我跑来。我跪下,举枪,让脸颊贴住枪管。两只大鹿因为恐怖而发狂,甚至没有注意到我,也有可能它们已经没有力气再担心另外一个敌人。它们一点也没有改变方向,径直向我跑来,从离我的肩膀一手宽的地方冲了过去;我听到它们的喘气声,看到它们睁得大大的眼睛里的白色。”

拉尔斯·豪格停了下来,举起手电筒照扑克;它就在我身后,没有动弹。我没有转身,但我听到狗在低低地嚎叫。那是一种让人不安的声音,站在我身前的男人咬着自己的嘴唇,左手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拂过前额。他继续说道:

“在后面三十米处,那条阿尔萨斯犬来了。那是一个庞大的家伙。我立刻开了火。我确定自己打中它了,但它没有改变速度或方向,它的身体也许战栗了一下,我真的不知道,于是我又开了一枪,它跪了下去,又站起来继续往前冲。我恐慌万分,开了第三枪,它离我已经只有几米远;它翻腾起来,脚在空中,摔落下去,一直滑到我的鞋尖前。但它还没有死。它瘫在地上,直视着我,我必须说,我为它感到抱歉,于是我弯下腰,想在它头上给它最后的轻拍,它嚎叫着,想要咬我的手。我往后跳,很是愤怒,朝它的头又开了两枪。”

拉尔斯·豪格站在那儿,我几乎看不见他的脸;手电筒从他的手上疲惫地垂下,在地上照射出小小的黄色光圈。松针。鹅卵石。两个枞树球果。扑克一声不吭地站着,我在想,狗是不是能屏住呼吸。

“见鬼。”我说。

“我那时只有十八岁。”他说:“太长时间了,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。”

“这我就能明白你为什么再也不会打狗了。”我说。

“让我们往后再看。”拉尔斯·豪格说:“但现在我最后把这一只带回家去。太晚了。来吧,扑克。”他的声音变得尖锐,开始沿着路往回走。在离他几米远的地方,扑克顺从地跟在后面。他们走到小桥处,拉尔斯·豪格停下来,挥舞他的手电筒。

“谢谢你陪我找狗。”他的声音穿过黑暗传过来。我挥舞我的手电筒,逆着缓坡走回屋子,开门,最近亮灯的客厅。出于某种原因我锁上了门,搬到这里来之后我还没有这么做过。我不喜欢这么做,但我还是把门锁上了。我脱下衣服,上床,钻进羽绒被,盯着天花板,等着身子暖和起来。我觉得自己有点傻。然后我闭上了眼睛。在我睡着时,外面下起雪来,我肯定我在睡梦中感觉到天气变冷了。我知道我害怕冬天,如果雪下得太大,我也害怕雪,而事实上我搬到这里来,让自己陷入了困境。于是我做了好多关于夏天的梦,等我醒来时,它还在我的脑袋里。我本来可以梦到任何一个夏天,但我梦到的却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夏天;此刻,我坐在餐桌前,看着晨光在湖边的树梢上伸展,仍然在想着那个夏天。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昨晚那样的事情,我也找不出任何把门锁上的理由。我累了,但还没有累到像我希望的那样。我要坚持到傍晚。我知道我会的。我从桌前起身,身体有点发僵,我的背有点不同以往;莱拉趴在炉边,抬头看我。我们又要出去吗?不出去,还不到时候。我有足够多的事情要做,我要想一想那个夏天,它已经开始让我不安。有好多年都不像这样了。